成都物流公司,海南:獲省級示范物流園區,一次性獎補100萬元
為進一步提高我省物流園區規范化、標準化建設,提高園區運行效率,降低物流成本,支撐海南自貿港建設,省發改委今天印發出臺《海南省省級示范物流園區工作認定細則》(下稱《細則》),對確定為省級示范物流園區的,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補,對確定為國家示范物流園區的,省財政再給予100萬元獎勵,并爭取中央投資支持。
《細則》明確,省級示范物流園區的申請須具備相關條件:
一是符合規劃。具有較好的區位和交通條件,選址符合空間布局要求和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等,有清晰的四至范圍,符合《海南省“十四五”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》。二是具有良好運營條件。園區建成較為完善的基礎設施條件,并已投入運營滿2年及以上,無違法違規行為,具有獨立運營的物流園區管理機構和人員,具有較強的物流組織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務能力,建立完善的園區運營管理制度,擁有較好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統,入駐企業或客戶的滿意度較高,園區3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。
三是具有良好的運行效益。園區須已聚集一批規模以上、功能互補的物流企業,形成物流產業集群。
《細則》鼓勵,對確定為省級示范物流園區的,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補,從省財政資金安排。對確定為省級示范物流園區的,優先申報國家示范物流園區。對確定為國家示范物流園區的,省財政再給予100萬元獎勵,并爭取中央投資支持。各市縣在各類專項規劃中,為省級示范物流園區建設發展預留空間。省級示范物流園區優先安排建設用地供應計劃,鼓勵和引導物流企業向省級示范物流園區集聚。鼓勵通過企業發行債券、股權交易、合資合作、吸引外資和民間投資等多種途徑籌集建設資金,加快物流園區的發展。
據悉,省級示范物流園區是物流業規模化經營、集約化發展和功能集成的新型業務載體,是輻射區域更廣、服務功能更優、運行效率更高等物流積聚區域。評定選擇一批省級示范物流園區,發揮示范帶動作用,對于引導和推進物流園區建設,加快建立全省物流設施網絡和引導物流產業集聚,提高我省物流業整體水平和綜合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。